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研究——以不明财产计算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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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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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实践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和不明财产的计算方法存在分歧,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在计算行为人的支出以及收受的礼金礼品数额时要全面、科学。行为人家庭有两个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均因贪污贿赂犯罪受到追诉的,且他们对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都不能说明来源,在不明财产的数额计算上应根据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比例来计算和定罪,而不能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行为人隐瞒境外存款且不能说明存款来源的,应当认定为隐瞒境外存款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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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不明财产计算 职务犯罪 |
On the Crime of Huge Property from Uncertain Sour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Unknown Property Calcu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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