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祝贺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法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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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人民日报》评论员.努力营造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祝贺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法诞生[J].出版科学,2001(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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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人民日报》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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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日报》 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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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字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通用语言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字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字的法律地位,国家关于语言字的基本政策,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字的权利,国家通用语言字使用的总原则,国家机关在国家语言字方面的职责,及对社会几个主要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字的具体规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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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用语言 国家 中国 行业 规范 施行 基本政策 语言文字 社会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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