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才”应是琵琶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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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万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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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白居易《琵琶行·序》“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句,高中语文第六册注:“善才.唐代对乐师的通称,是‘能手’的意恩。”此注与《辞源》释义相同:“春才,唐代乐师之称。与能手同义。”并引此句为证。这样注释是不准确的。“善才”不是唐代对乐师的通称,而是对琵琶师的专称。乐师捐演奏器乐的人,如司鼓的神鼓师,操琴的叫琴师,弹琵琶的是琵琶师,各有专长,以其所操乐器而名。乐师是总名,某”师一是分指,它们之间是种属关系。可以确指而称总名,未免笼统。琵琶女自己讲得十分清楚,她“十三学得琵琶成”,是师从队曹二人的。毫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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