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博士选试制度考论 |
| |
引用本文: | 姚宏杰.汉代博士选试制度考论[J].教育史研究,2009(2). |
| |
作者姓名: | 姚宏杰 |
| |
作者单位: |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理论研究中心,北京100088 |
| |
摘 要: | 西汉五经博士的选任,主要通过察举推荐和他官迁任两条途径。出任博士不仅需要在经学上有师承造诣,而且与察举的关系相当密切,因而策试成为其中必经的环节。东汉博士选任承袭西汉制度,又有所发展。而所谓“博士举状”,所体现的更可能是对明经、孝廉、秀才等察举科目对象的描述,而不必一定指向博士。《后汉书·杨仁传》中所反映的东汉博士限年五十以上的规定,或许可以作其他方面的理解。
|
关 键 词: | 汉代 五经博士 试 举状 限年五十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