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法治化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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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晓寒,汪黎.试论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法治化的构建[J].文教资料,2006(31):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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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晓寒 汪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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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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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的实质内容是“善法之治”,基本要求是“依法办事”。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所有活动,唯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实现开发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才能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才有助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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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人力资源 开发 法治化 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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