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未必非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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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顺宣,朱家华.篇名未必非用“论”[J].编辑之友,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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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顺宣 朱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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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大学报》编辑部,《浙江师大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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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标题是文章的眼睛。有人把制作标题称之为“点睛的艺术”。古往今来,不少作家、艺术家都很讲究标题的制作,把它看作一门学问来对待。意大利雕塑家米盖朗琪罗的作品《醉了的酒神》和《睡着的爱神》,秦牧就极为赞赏,他说:“仅仅从这些题目看来,就足以令人感到那强烈的味道。”“试想,醉了的酒神,酒味不是更浓了吗?睡着的爱神,不是显得更加甜密温柔了吗?”标题虽然只有几个字,但并非如同给小娃娃随便取个乳名那样可以信手拈来,随意按上的。历来,专门研究文学创作、新闻写作如何制作标题的文章就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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