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略论民族区域自治法
作者姓名:董兴华
摘    要:一九八四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历史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它的制定,说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已经发展到一个成熟的阶段。认真实施这一基本法律,对于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康发展,对于加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保证和促进国家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胜利实现,为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切实贯彻执行,从历史发展角度加深对它的全面认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