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方向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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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祖琴.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方向定位[J].湖北教育,2004(24):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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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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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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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根据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性质,其建设应贯彻“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实现以教师进修、教研、电教和教科研等相关教育机构的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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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培训 教师进修 电教 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教育 教育信息资源 中小学教师 服务 独立法人资格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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