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报道:“实话”未必“实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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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锦华.案例报道:“实话”未必“实说”[J].新闻战线,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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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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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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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目前的舆论监督报道中,有很多法制方面的内容。某些报道由于披露了过多的作案手段等细节,成了居心叵测之徒学习犯罪方法的“教科书”,因此,笔者认为,在案例报道当中,对于某些容易引发社会负面效应的细节“实话”未必“实说”,要依法进行报道,该回避的必须回避,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半点,不能披露的必须三缄其口。2006年4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等3人经预谋在方庄麦当劳餐厅门前,趁被害人打开汽车车门毫无防备时,将其强行挟持在后座上,抢得人民币2100元及手机一部,并将被害人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轿车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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