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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题材诗作应严格尊重历史——关于长诗《’97诗韵》的商榷
引用本文:纪鹏.历史题材诗作应严格尊重历史——关于长诗《’97诗韵》的商榷[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1999(2).
作者姓名:纪鹏
作者单位:中国作家协会 100011
摘    要:本文在评析纪宇的长诗《’97诗韵》时,强调指出写历史题材的诗作,应严格尊重历史,来不得任何主观随意性。同时强调要忠于史实,坚持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原则,牢记鲁迅“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教导。此外,还着重指出诗与韵,韵目与写诗的关系问题:诗能遣韵,韵不能成诗。诗作者不应削“诗”适“韵”。

关 键 词:’97诗韵  香港回归  历史题材  尊重历史  诗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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