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史记注译》(王利器主编,三秦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的问世,是我国古籍整理取得的又一可喜成果。但由于部头宏大,又是众人合作,其中难免有不暇推敲之处。为使这部巨著更臻完善,使该书再版时引起注意,我们曾撰文提出过一些意见(见河南《古籍整理》1991年第一期)。然意有未尽处,现再拟《古书疑义举例》条例敬献管见。一、不明通假例 (1)《鲁仲连邹阳列传》:“天子吊,主人必将倍殡棺。”注:“倍,通背。背向着。”(1906页) 按:《说文》:“倍,反也。”段玉裁注:“此‘倍’之本义。中庸:‘为下不倍’。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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