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水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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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辉.论我国水事纠纷的解决机制[J].宜春学院学报,2010,32(3):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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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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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江西,赣州,3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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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立项项目,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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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存在跨行政区水事纠纷解决方式规定不协调、同行政区水事纠纷解决方式混乱、行政处理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作用弱化、法律概念含混不清等诸多缺陷.在建设两型社会的大背景下,为建立统一、全面、系统、高效的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应协调好水法规之间的多头规定,合理加强行政处理在解决水事纠纷方面的作用,建立专门的环境诉讼机制,并充分发挥非诉讼替代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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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事纠纷 解决机制 行政处理 非诉讼替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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