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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朴晚年思想一例
摘    要:曾朴于1932年7月闲歇真美善书店,回故里常熟过种花生活,然而仍关心时势。1933年病中,他见报载:“江苏省政府议决,征收永佃税章程。”其要点有:“有永佃权即有契,有契即有税,无契者须补契纳税。逾限不税者,无论何人,得以举发。补契者受遞加之倍罚,举发者受三成之提赏。自议决日起,公布施行。”曾朴怒曰:“似此揩克敲剥,及于疲农,以君主军阀时代,亦未敢冒此不违。”随即抱病四出呼吁,联名致电反对。代电文云:“有此长吏,有此政令,群情极愤,大乱将成。……农民惨苦至于今日,……即在民间稍具常识之田主,亦知扶农村,与佃农有站立同一阵线之必要。乃江苏省府,别有会心,既以横征暴敛,重创田主,又以巧取豪夺,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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