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前期色役基本问题再认识 |
| |
引用本文: | 吴树国.唐前期色役基本问题再认识[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6):104-116. |
| |
作者姓名: | 吴树国 |
| |
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职役通史”(19ZDA190); |
| |
摘 要: | 役目繁杂与律令缺载并不构成对唐前期色役的否定。减诸司色役敕标志着色役已从职官系统中脱离,通史视野下的色役亦有长时段的演进路径,这都反映出唐前期色役的独立役种地位。在分番供役、不役纳资与身份制之外,唐前期色役尚可通过免役、职掌和役身特征与正役、杂徭相识别。着眼于职能分类,唐前期色役可分为公廨类、官人仆从类、乡里类以及特殊役户。职役是唐前期色役的内在性质。这不仅表现在具有“官”身份的散官和勋官,以及具有贱民身份的官户、杂户等色役人群,“有军名”色役亦体现出这一共性。对唐前期色役基本问题的厘清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唐代役制乃至中国古代的职役问题。
|
关 键 词: | 色役 职役 职掌 赋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