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意理论与蕴涵怪论(下)——规约含意能消解"蕴涵怪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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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怀亮.含意理论与蕴涵怪论(下)——规约含意能消解"蕴涵怪论"吗?[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2(1):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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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怀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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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系,云南,昆明,65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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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属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现代归纳逻辑的创新功能与应用及其认知基础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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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格赖斯一样,杰克逊也认为把条件句作实质蕴涵的解释是不令人满意的,但却是真的;与格赖斯不同的是,他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辩护方式,即利用规约含意理论对蕴涵怪论(paradox)进行消解。他认为蕴涵怪论的出现是因为我们自始至终搞混了真和可断定性,即自始至终坚持确定的条件句不是真的,因为它们不是可断定的。这种辩护与格赖斯的辩护一样,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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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蕴涵怪论 规约含意 消解 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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