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说”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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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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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鲁迅在《忽然想到》一文中,有警句:“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我也忽然想到,先生在说这6个“敢”时,是信笔写来,还是经过认真推敲,为什么把“敢说”列于诸“敢”之首?我认定,如此排列,不是率而操觚,是有大义存焉。这倒不是基于对鲁迅文笔严谨的崇仰,实是尝试把别的“敢”列于“敢说”前均觉不妥;正像《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那居于首位的“言论”其地位不可变更一样。“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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