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新闻报道与名誉权和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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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建明.犯罪新闻报道与名誉权和隐私权[J].中国记者,2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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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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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3月,北京的一家报纸报道,吉林省的一名在押犯状告辽宁的一家杂志侵害名誉权,经一审判决,侵权不成立。尽管如此,这个诉讼案却向大众传播媒介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犯罪新闻作为社会新闻的一部分正成为新闻媒介的热点内容,一方面这类报道满足了受众的某种需求;另一方面,从更积极的意义上看,这类报道对于我国法制的完善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在这类报道中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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