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黄老思想对汉初法律思想的影响
引用本文:吉俊杰.黄老思想对汉初法律思想的影响[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87-88.
作者姓名:吉俊杰
作者单位:汝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河南,汝州,467500
摘    要:黄老思想是由战国时期发展而来,兴起于先秦,盛行于汉初,其既讲执道,又主刑名;既尚无为,又紫法治;主张“文武并用”,“德刑相济”;“实行约法省禁”,“尊主安民”;要求“刑不厌轻”,“罚不患薄”。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为汉初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关 键 词:黄老思想  文武并用  德刑相济
文章编号:1009-3958(2008)01-0087-02
修稿时间:2007年8月18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