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四种行为范畴关系探析——以侵权行为法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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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平华.民法中的四种行为范畴关系探析——以侵权行为法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为中心[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8(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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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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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侵权行为法独立成编已几成定论,以此种体系安排为中心或枢纽,法律行为、法律上的行为、侵权行为与中间行为之间展现了特定的冲突与关联。这些冲突与关联所包含的理论和立法上的突出问题,在民法典体系化要求的思想框架内得到了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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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行为法 中心 范畴 中国民法典 制定过程 法律行为 突出问题 体系化 关联 冲突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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