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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规定
摘    要: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违纪科目的考试成绩: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关 键 词:行为认定 自学考试 考生 违规 考试违纪 考试成绩 考场 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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