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特点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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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平,黎莉.浅析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特点和分类[J].当代教育论坛,2007(17):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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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平 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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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山大学教育学院社科系 2. 江西省赣南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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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含义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指根据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自觉地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可控性影响的组织者和教育者.它指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以培训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为其活动指向的人;必须以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作用于教育对象,而不能以任何个人或某个小集团的愿望和要求影响教育对象;对教育对象思想的培养必须是有目的、有计划和自觉的,而不能是盲目的、随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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