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法院开展“清扫积案”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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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长青,刘志文.新化法院开展“清扫积案”专项行动[J].新闻天地,2005(9):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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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长青 刘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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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新闻天地》记者 [2]《新闻天地》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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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8月1日到11月30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将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清扫积案”专项行动。他们将执行积案落实到人、限期执结,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者追究责任。意在通过对2005年6月30日之前的未结案件的清理执行,切实整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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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化县 法院 “集中清扫积案”专项行动 司法公正 审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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