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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光学问题的讨论
作者姓名:冯培成
摘    要:关于光的干涉和相干条件 对于光的干涉,有些书是先定义波的干涉,再推广到光波,有的则把干涉与相干条件揉和在一起。比较有代表性的提法是:“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光波,在它们相交的区域,各点的光强度与各光波单独作用所生的光强度之和可能是极不相同的。有些地方的光强度近于零,而另一些地方的光强度则较各光波单独作用所生光强度之和大得多,这种现象称为光的干涉”。应该满足的条件叫相干条件,一般是指:1.两光波频率相同;2.在相遇处振动方向相同;3.位相差恒定。笔者认为:随着单色性好、相干性高的激光的问世,以及高灵敏度的光电接收器(响应时间为10~(-9)秒)的出现,对于光的干涉和相干条件的传统提法,值得商榷。上述三个相干条件不再是绝对的,而可以适当放宽。下面将就此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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