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给学生说话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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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思明.学生违纪处分:给学生说话的机会[J].中小学管理,2012(12):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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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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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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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尽量不处分学生,给学生一个安全的心理空间。对学生进行处分时,不应使学生的人格尊严、名誉当众受损,尽量不用涉嫌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处分;处分应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给予学生说话的机会;处分决定书尽量不公开。学校应当大力宣传学生申诉制度,并成立专门的申诉受理机构,以接受、审查、处理学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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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校法制 学生违纪 开除 受教育权 程序正义 学生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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