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和幼儿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参与权、选择权和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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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丹
,李如琳.教师和幼儿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参与权、选择权和决定权[J].学前教育,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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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丹 李如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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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管理体制的改革,幼儿园的自主权得到增强不少幼儿园都拥有了自主的管理权和决策权。但是,是不是权利下放到幼儿园,或者说幼儿园园长这一层就足够了呢?我们认为,幼儿园应该给教师权利,让他们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决策以及课程内容的选择及制定;教师应该给幼儿权利,让孩子参与班级的管理和课程的设计。 首先,教师和幼儿应该具有参与权。教师有权利参与幼儿园的管理与决策,充分发表对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领导者与教师群策群力,能使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更具有科学性。教师参与幼儿园的管理与决策,会使教师始终以主人翁的身份关注幼儿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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