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站受理第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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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春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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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范围为: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侵权赔偿费等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工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6.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7.申请人系本院在校生的非上述法律事项。下列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生;2.住所地或事由发生地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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