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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迁移”规律 指导学生作文
作者姓名:张健
作者单位: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初级中学
摘    要:一、运用兴趣的“迁移”,变“要我写”为“我要写”《语文标准》关于写作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在阶段目标部分,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都为“习作”,到第四学段才称为“写作”。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对低年级的作文提出明确要求:“写话要有兴趣,乐于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

关 键 词:学生作文  迁移  《语文课程标准》  第三学段  语文标准  生活需要  阶段目标  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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