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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事故中学校责任性质的两层性
引用本文:曲正伟.论学校事故中学校责任性质的两层性[J].教学与管理,2001(12):37-39.
作者姓名:曲正伟
摘    要:学校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据有关报道显示,1999年全国有1.6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并且这个数字有逐年攀升的趋势,不能不说与近几年来学校伤害事件屡屡发生有很大关系。学校伤害事故涉及到国家、学校、学生三个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衡量,要搞清楚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就必须正确认清三者的关系。但目前就学校伤害事件中学校责任方面的论述仍不够完善,给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带来许多不便.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模糊认识,认为“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理应由学校负赔偿责任”,而忽视对学校自身权益的保护。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学校事故中学校责任的性质问题。

关 键 词:学校事故  中学校  责任性质  人身伤害事故  学校伤害事故  学校伤害事件  中小学生  学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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