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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华侨未解存汇款清偿政策的实施和执行——以中国人民银行梅县支行档案为例
引用本文:温芷莹.解放前华侨未解存汇款清偿政策的实施和执行——以中国人民银行梅县支行档案为例[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12-15+90.
作者姓名:温芷莹
作者单位:广东省档案馆征集部
摘    要: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对“战前存款”问题虽未明确解决态度,但已指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解决方案,并首先出台《解放前未解侨汇贷款实施办法》。1953年颁布《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对其中的华侨存、汇款尤为照顾。办法的实施争取了华侨的信任,且吸收大量的储蓄和外汇,为社会建设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作为一线执行者的银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梅县支行在清偿工作中呈现的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华侨广泛好感。

关 键 词:解放前未解存汇款  华侨  清偿  梅县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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