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华侨未解存汇款清偿政策的实施和执行——以中国人民银行梅县支行档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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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芷莹.解放前华侨未解存汇款清偿政策的实施和执行——以中国人民银行梅县支行档案为例[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12-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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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芷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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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档案馆征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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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对“战前存款”问题虽未明确解决态度,但已指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解决方案,并首先出台《解放前未解侨汇贷款实施办法》。1953年颁布《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对其中的华侨存、汇款尤为照顾。办法的实施争取了华侨的信任,且吸收大量的储蓄和外汇,为社会建设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作为一线执行者的银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梅县支行在清偿工作中呈现的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华侨广泛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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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放前未解存汇款 华侨 清偿 梅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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