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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融合产品属性
引用本文:张学敏.义务教育的融合产品属性[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9(4):107-110.
作者姓名:张学敏
作者单位: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少数民族教育与心理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400715
摘    要:融合产品集私人产品要素和公共产品要素于一体。义务教育是一种重要的融合产品,就制度而言.它具有公共产品要素,而就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而言,又具有私人产品要素。由政府承担“最低限度”的投入,属于义务教育制度安排,这将从源头上保证义务教育起码的平等,较充分地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超出“最低限度”的部分,可以看做私人产品,由家庭承担,这部分便可以用货币为选票方式,按市场机制运作,这是家庭本应承担责任的回归。

关 键 词:义务教育  融合产品  教育制度  市场机制
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4-0107-04
修稿时间:2003年3月10日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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