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例”的详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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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明尧,祖琼林.“叙例”的详略安排[J].语文教学与研究,1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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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明尧 祖琼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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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学生写议论文喜欢运用例证法,但对事例的叙述详略把握不住。或过详,把作为论据的事实细描详述,把观点淹没在叙述之中;或过简,所叙事例无法支持论点:或在事实的枝节上绕圈子而忽视能突出论点的部分,让所叙事实不足于论明观点。这些都因为不能掌握“叙例”的度而造成的。“叙例”的原则是用简洁的语言。将事例中能阐述观点的内容概述清楚。当然,如果事例少,则不妨多叙几点;事例多,则应当概述,甚至一例一句,这样不仅增加文章的容量,而且每件事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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