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政府转型的必要措施,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乏,导致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以个人隐私为借口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将本应当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毫无保留的公开,给公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所以,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区分是保证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首要前提。但是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重叠性和时间性导致二者非常容易混淆。本文运用实证分析法、文献研究法等分析方法,从为区分必要性、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关系、列举式的不规范以及进行区分当坚持的原则试进行论述,试将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不同于国内通行的将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进行列举式阐明,提倡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原则性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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