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剑桥的传统 |
| |
摘 要: | 一、导师制导师制是牛津和剑桥办学的核心环节 ,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主要方式 ,体现一对一“承包责任制”。牛津不计算工作量 ,在聘任合同里写明每学年每位教师上课36小时 ,每位学生平均每周上课8小时 ,全年约192小时。教授职称通过广告招引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聘任。教师工作量靠“君子协定”。课程设置有校方规定 ,学生可自由听课。我们的本科生到了最后一学年才有论文导师 ,研究生导师制也不健全。工作量计算方法引导教师注重教学时数、人数 ,多开课、开大课、开长课才能填满工作量 ,但同时也把学生的课程表排满。这样一来 ,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