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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
摘    要: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成立于1948年。它最初只是一项调整和规范缔约国之间关税水平和贸易关系的临时性多边协议。后来由于拟议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未能生效,它就成为缔约国间在贸易政策方面制订共同遵守的原则和规则,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唯一国际多边协定。 40多年来,它已由起初的23个缔约国发展到目前的103个缔约方。同时,它也成为一个与联合国有密切关系的国际组织。关贸总协定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其法律体系由38个基本条款、6个行为守则和若干议定书、决定和谅解组成。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宗旨是通过实施普遍的最惠国待遇,削减乃至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各国资源,加速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关贸总协定有几项基本原则:一,在国际贸易中实施非歧视待遇;二,缔约国只能用关税保护国内生产,不得采用直接进口管理制;三,有关国家通过磋商防止危害缔约国商务利益事情的发生;四,为降低关税及其它贸易壁垒而举行的谈判进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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