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标”下的作文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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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应辉.浅谈“新课标”下的作文教学[J].现代语文,2009(9):12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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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应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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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通渭县襄南职业中学,74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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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制定并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提出“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引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空话、套话,避免为文造情。”新课标关于作文教学的理念,不仅概括了最新的作文教改成果,而且较为准确地概括了写作的本质和规律。新课标的实施,对广大语文教师进行写作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那么,在新课标下如何实施写作教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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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作文教学 新课标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 写作教学 引导学生 语文教师 写作欲望 真情实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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