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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出现“以包代管”现象的探讨
作者姓名:荀华光
作者单位:哈尔滨电业局
摘    要:“以包代管”是指某一项目承包出去后,定作人不再对承揽人进行日常行为管理,定作人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承揽人的劳动成果支付报酬。《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中均没有提到以包代管这一概念,所以,以包代管应该是管理学的范畴,并非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关 键 词:《安全生产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  行为管理  《建筑法》  项目承包  管理学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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