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出现“以包代管”现象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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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荀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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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电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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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包代管”是指某一项目承包出去后,定作人不再对承揽人进行日常行为管理,定作人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承揽人的劳动成果支付报酬。《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中均没有提到以包代管这一概念,所以,以包代管应该是管理学的范畴,并非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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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 行为管理 《建筑法》 项目承包 管理学 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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