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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性认知理论在法学课程案例教学中的应用
引用本文:徐英军.平衡性认知理论在法学课程案例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大学教学,2002(9):36-37.
作者姓名:徐英军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摘    要:一、平衡性认知理论与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革新 当前的法学课程教学普遍存在着难以同"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现代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种种表现--教学计划重课内轻课外,有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教学内容偏理论轻实务,导致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教学方法多灌输少启思,抑制了学生的主动性、创新性;测试制度呆板、单一、流于形式,难以全面衡量学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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