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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停尸校园影响教学秩序案
摘    要:案例2010年5月的一天,某中学初一学生黄某因与同学肖某打架致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学校在事后及时安抚死者家属,并组织专门人员处理此事。但是其家长黄某、卢某在与学校协商赔偿问题无果的情况下,不顾校方阻拦,私自将学校校门砸开,并将黄某的尸体抬进校园,停放在教学楼大厅,致使全校无法上课。在经过侦查、移交审查起诉之后,当地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黄某、卢某起诉至当地法院。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卢某因儿子死亡索要高额赔偿,给学校施压,无视国家法律,被告人周某积极煽动抬尸进校园,被告人卢某积极参与抬尸进校园,两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两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黄某、卢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关 键 词:教学秩序  校园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家长  初一学生  赔偿问题  审查起诉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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