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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未交补课费以致跳楼致残案
摘    要:■案例 王某系某中学初一学生。2006年3月的一天,王某由于未交100元"补课费",被校长点名留下,并受到了"批评教育"。其后,在某日晚自习上,班主任也在课堂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催促王某交"补课费",并称如不交,以后就不用来上晚自习了。王某的自尊心由此受到了伤害。

关 键 词:初一学生  补课费  致残  跳楼  批评教育  晚自习  班主任  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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