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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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晓明 陈祚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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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生受到退学、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等处理后如有异议,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对学校复查决定仍有异议,也可向江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从这个学期开始,江西理工大学新设置的学牛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开始履行其保障学生受处分后的申辩权利的职能以保证学校对学生的处分遵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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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西理工大学 违规违纪 入学资格 程序正当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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