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学校与商等学校学生处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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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学军.论高等学校与商等学校学生处分权[J].陕西教育,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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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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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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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等学校学生处分权是高等学校自主权的组成部分,作为承担为社会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教育机构,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分,是实现其教育目标的应有之义.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以专章的形式对学生的权利做了阐明.在实施的近四年时间里,学生的相关权益有了明确而进一步的保护,然后由于对学生处分权的认识不足,对其权利的滥用、程序的缺失等问题再一次的成为社会的焦点.为此,本文对高校学生处分权问题进行重新的梳理,以期实践中更加公正、合理地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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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等学校 学生处分权 法律关系 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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