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和经营者完全分开并不等同于两权完全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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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声仲.所有者和经营者完全分开并不等同于两权完全分离[J].教学与研究,1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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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声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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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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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有者和经营者可以完全分开,但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只能适当分离,而不可能完全分开。这是因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开的观点违背了所有权的客观规律。所有权必然有所有者作为其权益的主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所有权有“完全所有权”。“完全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一分为二,使之成为法律上的“单纯所有权”和生产过程中的“经济所有权”,后者即经营权。然而,“完全所有权”、“单纯所有权”、经营权、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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