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不应增设“见危不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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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然.论我国刑法不应增设“见危不救罪”[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2(6):10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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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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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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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将"见危不救"行为界定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对"见危不救"与不作为犯罪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并从"二次违法性"理论出发,提出目前我国刑法中不应当设立"见危不救罪",而应当分情况认定见危不救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以相应的刑法规范予以调整;不构成犯罪的,通过道德评价或运用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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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见危不救 道德与法律 不作为犯罪 二次违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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