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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不应增设“见危不救罪”
引用本文:田然.论我国刑法不应增设“见危不救罪”[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2(6):108-112.
作者姓名:田然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
摘    要:应将"见危不救"行为界定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对"见危不救"与不作为犯罪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并从"二次违法性"理论出发,提出目前我国刑法中不应当设立"见危不救罪",而应当分情况认定见危不救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以相应的刑法规范予以调整;不构成犯罪的,通过道德评价或运用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关 键 词:见危不救  道德与法律  不作为犯罪  二次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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