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伙企业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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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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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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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认合伙企业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团体性,有相对独立的意志,有相对独立的财产并能够承担相对独立的责任,具有独立民事主体的必备要件.因此,法律应确认合伙企业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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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企业 独立 民事主体 |
文章编号: | 1671-9697(2003)01-0033-02 |
修稿时间: | 2002-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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