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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典悲剧性文学作品的民族性格
引用本文:邱紫华.论中国古典悲剧性文学作品的民族性格[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6).
作者姓名:邱紫华
摘    要:艺术是民族精神的审美方式的体现。悲剧作品是民族悲剧精神的体现。所谓悲剧精神,是指人面对不可避免的生命苦难与毁灭时所表现出的强热的自我保存的生存欲望,敢于同毁灭必然性进行殊死抗争的勇气;在这种表现中,人的价值和人格力量得以最大程度的提升,显示出超常性与崇高性。因此可以说,凡是拥有悲剧艺术创作的民族,往往具有悲剧精神;凡是产生悲剧作品的时代,往往是人格价值受到珍惜、人的自我意识得以张扬的时代。纵观中外古今的悲剧创作状况,这是产生悲剧作品所必需的民族、时代的基本条件,具有规律的普遍性。反之,一个民族的精神陷于宗教与蒙昧主义之中,处于封闭、僵化、保守的境地,就绝不会拥有悲剧精神,也绝不会出现真正的悲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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