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郑注"牲体之数"的觳髀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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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忠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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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经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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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仪礼》郑玄注“凡牲体之数及载,备于此”,然牲体之数为二十一体,经文序列十九,其他二体尚无明文。贾公彦合二觳为二十一体;朱熹首倡取二髀去二觳,辩难贾疏。敖继公申述“觳非正体”。清人姜兆锡辨贾疏前后相互抵牾;秦蕙田等论觳亦非正体;三礼馆臣以祝用髀,佐证髀为正体。依据经注,可证髀为正体,而觳非正体,只是全体,因此,牲二十一体当增髀去觳。并且,觳髀之争隐含了祭祀用体与骨体性质、使用者及其与礼结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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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牲体之数 贾公彦 朱熹 觳 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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