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 |
| |
作者姓名: | 朱在召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 |
摘 要: |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具有多元化、职权化的特点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 ,这种启动主体的规定必须改革。在民事诉讼中突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 ,限制或取消国家司法机关对民事诉讼的干预十分必要。应取消国家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 ,确立当事人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惟一主体。
|
关 键 词: | 再审程序 启动主体 司法机关 当事人 |
文章编号: | 1009-4970(2004)06-0042-04 |
修稿时间: | 2004-08-10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