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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县人民政府表彰优秀教师罗金保同志
作者姓名:程康
摘    要:为了鼓励先进,发扬先进,溧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罗全保同志予以表彰,并同时将罗金保同志转为公办教师,工资定为小教七级,月工资四十八元。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执行。溧阳县人民政府在表彰决定中号召全县教育工作者向罗金保同志学习,以罗金保同念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孩子,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献身精神激励自己,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努力开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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