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肖像权的相对性与肖像的合理使用
作者姓名:
陈治东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 副主任、副教授
摘 要:
时至今日,对于未经公民本人同意而将其肖像用于广告等商业用途,即可确认为侵权行为,已不会有任何争议了。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已完全符合了民法通则第100条所指出的两项条件:首先是未经本人同意;其次是将公民的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或直接出售取得金钱,其营利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就司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