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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引用本文:宋云鹏.完善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J].华章,2007(5):103.
作者姓名:宋云鹏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摘    要:我国目前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划分标准过于单一、在立法技术上过于僵化、适用对象的范围过于狭窄等.为此,本文提出了我国民法建立禁治产人制度的构想,以不断完善该制度.

关 键 词:自然人  民事行为能力  完善
文章编号:1009-5489(2007)05-0103-01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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